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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拟年内进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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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6 13: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北网7月7日讯一项调查显示,哈尔滨市目前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已位列社区矛盾之首,且矛盾纠纷不断升级。人们呼吁尽快出台新法规以调和养犬人与非养犬人的矛盾。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1年有余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迟迟未能出台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室获悉,逐渐暴露出来的难以调和矛盾延缓了新法规的出台步伐。该《条例》(草案)现已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拟于9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初审。

现状:养犬人非养犬人立场对立

据了解,《条例》(草案)自去年4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起,便遇到了来自养犬人非养犬人的巨大意见分歧,一些条款的设定也受到不少市民质疑。养犬人与非养犬人最大的分歧主要集中在限养的数量和品种、遛狗时间及地点、是否应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宠物犬的任意繁殖、养犬人应履行的义务等方面,其中遛狗问题成为双方火力交锋的集中点。目前,人狗争绿事件屡见报端,双方矛盾不断激化。而《条例》(草案)中仅规定了不许遛狗的一些公共场所,远远达不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目的。对那些不文明养犬人,《条例》(草案)规定了处罚标准。但非养犬人认为,政府不可能监督数万养犬人是否守法,养犬人违法而被发现且受到处罚的概率极小。因此,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执法措施,规范养犬人行为只能成为一句空谈。

立法:“限养”与“协调养”相结合

面对各种矛盾,如何同时维护好养犬人、非养犬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市人大常委会将尝试把两种养犬立法模式结合起来,即“限养”与“协调养”相结合,克服城市养犬立法无法可依和法不责众的局面。据介绍,“限养”是对城市养犬的种类、数量、地方、犬的活动范围等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限制,使其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序饲养。它为城市居民在一定程度上争得了生活空间,兼顾了各方利益。尽管“限养”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如通过收取高额准养费、办准养证的方式限制城市养狗数量增加,会导致“黑户狗”大量出现等。有关专家认为,只要给“限养”设置一个合理边界,并加以正确引导,“限养”模式是利大于弊、值得推行的。“协调养”是指在“限养”基础上,通过养犬人与非养犬人或所在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之间的协商来决定养犬方式。

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将充分考虑养犬人与非养犬人的各自利益,充分尊重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意愿,并对相应的法律条款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使之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形成更为灵活和人性化的养犬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13: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4QQbiaoqing_7d真希望这个养犬条例,能对狗狗公平点
发表于 2010-7-26 13: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26 14: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26 14: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26 15: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26 15: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26 15: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那...有狗一半..这个世界就和谐了····
发表于 2010-7-26 15: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26 16: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盼望生命平等那一天,不虐待不遗弃
发表于 2010-7-26 16: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27 07: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27 10: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27 10: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允许一部分大型犬进入准养范围
发表于 2010-7-27 22: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就希望能让我们出来溜的时候还能让狗狗晒晒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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